- 條件:設籍新港鄉,前學期成績平均90分以上、無不良紀錄者
- 已領有其他獎助金或就讀期間已獲本獎助金者,不得申請
- 一年級第一學期學生不得申請
- 名額:5名/全鄉
二、低收及大潭村清寒助學金
- 對象:
- 低收入戶或大潭村核發清寒證明
- 前學期成績達70分以上,無不良紀錄。
- 已領有公費者不得申請
- 一年級第一學期學生不得申請
- 名額:
- 低收入戶:3名/全鄉
- 清寒助學:3名/限大潭村
三、申請期程:
- 第一學期,10/5止
- 第二學期,3/25止
四、繳驗資料:
- 申請書(下載)
- 前一學期成績單
- 在學證明
- 戶籍謄本
- 低收、清寒證明
五、收件辦法:
獎學金申請一律以掛號郵寄至,61642 嘉義縣新港鄉大潭村 33 附 1 號 2F,嘉義縣精忠慈善會收。專線:05-3748858 傳真:05-3748001 (上班日星期一至五 08: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