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8日 星期二

中華護生協會「101年度嘉義縣各國中小低收清寒學童補助」


申請者以無力負擔學費之學生,每校補助五名;補助經費項目以學校開立之憑單(如代收代辦費、書籍費、營養午餐等)即可申請補助。相關經費請核實申請且不得重複補助。


申請截止日為101年9月30日

101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

申請期程為101年9月17日至9月30日

依據「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第6點規定(如下述),不得重複申請,已領取者應繳
回,請確實完成校內審核:
(一)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
(二)身心殘障學生、子女減免學雜費。
(三)身心殘障學生獎助學金。
(四)軍公教遺族減免學雜費。
(五)現役軍人子女減免學雜費。
(六)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及住宿、伙食費補助。
(七)特殊境遇婦女之子女學雜費補助。
(八)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雜費補助(教育代金)。
(九)師資培育學生公費及助學金。
(十)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之清寒榮民及清寒遺
眷子女獎助學金。
(十一)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之失業勞工子女助學金。
(十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農漁民子女助學金。

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


申辦日期即日起至3月30日止

補助對象:身心障礙學生、原住民學生、中輟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低收入戶學生。


申請項目:體育、音樂、藝術、舞蹈等特殊專長或優異潛能,其每件申請案,以部分補助為原則;特殊專長比賽,依各類比賽項目,每校各類比賽團隊每年以申請1次為限;個人特殊專長培訓,每一弱勢學生,每年以申請1案為限。

2012年8月22日 星期三

101上代收代辦補助

請下載底下表格填寫:
101上家庭突發因素及經導師家庭訪視認定證明書備用下載點
101上補助代收代辦費學生基本資料調查表備用下載點

各年級書籍費(特教、資源班請自行計算):
一:384,二:333,三:455
四:448,五:445,六:522

證明書可後送,但調查表電子檔務必於8/31(五)日放學前寄回,9/3(一)日要送縣府。
逾期只能申請經費有限的教育儲蓄戶了。

電子檔寄送信箱:mail.of.hope@mail.hkps.cyc.edu.tw

2012年8月3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