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本要點所稱清寒,係指家戶年所得總額在四十萬元以下者。
2013年9月11日 星期三
2013年9月10日 星期二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台灣省嘉義縣支會莫拉克賑災獎助學金
三、申請資格:應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一)設籍於本縣,就讀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學(專科)
之在學學生。
(二)家境清寒,持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村里長證明。
(三)各學制前一學期之成績要求如下,且無任何學科不及格者:
國小學業/智育成績85 分以上。
四、申請應繳文件:
(一)申請書正本(如附格式)。
(二)前一學期之成績證明書(請提供原始分數以利計分),成績單可影印但需經校方
證明。(各學制新生可附前一學制下學期之成績證明及相關資料。)
(三)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含最近親等尊親屬及本人資料。
(四)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書 (各鄉鎮市公所核發)或三個月內村里長證明書
(如附格式)之正本
五、申請期限:即日起至9月30日止,申請文件請洽註冊組
(一)設籍於本縣,就讀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學(專科)
之在學學生。
(二)家境清寒,持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村里長證明。
(三)各學制前一學期之成績要求如下,且無任何學科不及格者:
國小學業/智育成績85 分以上。
四、申請應繳文件:
(一)申請書正本(如附格式)。
(二)前一學期之成績證明書(請提供原始分數以利計分),成績單可影印但需經校方
證明。(各學制新生可附前一學制下學期之成績證明及相關資料。)
(三)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含最近親等尊親屬及本人資料。
(四)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書 (各鄉鎮市公所核發)或三個月內村里長證明書
(如附格式)之正本
五、申請期限:即日起至9月30日止,申請文件請洽註冊組
2013年9月9日 星期一
中小學學生紓困助學金專戶補助
二、本項補助項目係提供貧困弱勢學生就學費用部分。
三、為避免學校以同一事由重複申請情形,已接獲政府或其他相關公益團體相同項目補助者,該項目補助不得重複申請,經查重複者須退還補助款。
四、申請期限:102年9月20日前
三、為避免學校以同一事由重複申請情形,已接獲政府或其他相關公益團體相同項目補助者,該項目補助不得重複申請,經查重複者須退還補助款。
四、申請期限:102年9月20日前
五、補助對象:凡為設籍本縣或本縣具有學籍之低(中低)收入或導師證明為清寒家庭之中小學生為原則。
六、補助項目:
(一)補助學生午餐費、教科書書籍費、代收代辦費(僅限家長會費及學生團體保險費)等費用項目為優先補助項目。
(二)第八節輔導費、校外教學費用、校服費、上下學交通車費、國小課後輔導費、教材費、各項升學所需之報名費及食宿費等項目予以補助。
賑災基金會「助學金」
一、檢附申請辦法及申請表單,詳細情形亦可至該會網站http://www.rel.org.tw/查詢,或逕洽該會02-89127636。
二、
申請資格:
國內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三、
申請方式:
凡合於前述申請資格之受災家庭在學子女,填具申請表乙份
(一人填一表);由學校彙總後連同下列文件寄交本會。
(一)
鄉(鎮、市、區)公所出具係為天然災害災區受災家庭證明乙份。
(二)
鄉(鎮、市、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非低收入戶但家境清寒貧苦者得檢具鄉(鎮、市、區)公所出具已列入政府扶助中低收入兒少證明。
(三)
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四)
在學證明乙份。
(五)
印領清冊。
(六)
切結書。
四、申請時間:102年9月底前
四、申請時間:102年9月底前
2013年9月6日 星期五
102學年度嘉義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獎學金申請-32.66
二、申請資格:就讀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各類資賦優異學生,且本學年度內尚未領取任何獎學金者,可申請本獎助金。
三、補助類別及對象如下:各教育階段及特殊表現之一者
(一)參加各項國際性評選、競賽或國內政府機關、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各項全國性評選、競賽表現優異,獲得前三等獎項。
(二)經由公開甄選代表國家參加各種國際學習或國際交流,表現優異者。
(三)研究創造,有重要著述或發明,並有具體事蹟或證明者。
(四)其他優良表現有具體事蹟或證明者
五、本案申請期限:102年9月16日至102年9月20日止,請學校轉知符合資格且有意願之學生踴躍申請。
三、補助類別及對象如下:各教育階段及特殊表現之一者
(一)參加各項國際性評選、競賽或國內政府機關、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各項全國性評選、競賽表現優異,獲得前三等獎項。
(二)經由公開甄選代表國家參加各種國際學習或國際交流,表現優異者。
(三)研究創造,有重要著述或發明,並有具體事蹟或證明者。
(四)其他優良表現有具體事蹟或證明者
五、本案申請期限:102年9月16日至102年9月20日止,請學校轉知符合資格且有意願之學生踴躍申請。
2013年9月4日 星期三
102學年度嘉義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獎學金
二、申請資格:就讀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各類資賦優異學
生,且本學年度內尚未領取任何獎學金者,可申請本獎助
金。
三、補助類別及對象如下:各教育階段及特殊表現之一者
(一)參加各項國際性評選、競賽或國內政府機關、學術研究
機構舉辦之各項全國性評選、競賽表現優異,獲得前三
等獎項。
(二)經由公開甄選代表國家參加各種國際學習或國際交流,
表現優異者。
(三)研究創造,有重要著述或發明,並有具體事蹟或證明者
。
(四)其他優良表現有具體事蹟或證明者
五、本案申請期限:102年9月16日至102年9月20日止,請學校
轉知符合資格且有意願之學生踴躍申請。
生,且本學年度內尚未領取任何獎學金者,可申請本獎助
金。
三、補助類別及對象如下:各教育階段及特殊表現之一者
(一)參加各項國際性評選、競賽或國內政府機關、學術研究
機構舉辦之各項全國性評選、競賽表現優異,獲得前三
等獎項。
(二)經由公開甄選代表國家參加各種國際學習或國際交流,
表現優異者。
(三)研究創造,有重要著述或發明,並有具體事蹟或證明者
。
(四)其他優良表現有具體事蹟或證明者
五、本案申請期限:102年9月16日至102年9月20日止,請學校
轉知符合資格且有意願之學生踴躍申請。
2013年9月2日 星期一
靈鷲山普仁獎
府教學特字第1100193718號
會為發掘及獎勵品德優良、有志向學但家境困難之國中及國小學生,樹立品德典範,讓同儕有學習楷模,特辦理「靈鷲山普仁獎」。秉持靈鷲山創辦人心道法師推動品德教育的精神,藉由嚴謹用心的甄選過程,選拔、表揚具備優良品德的中小學生,自 2003 年以來,在全台各地已獎勵了 8,744 位普仁小太陽,希望藉著推動這份愛與希望,讓孩子們有可學習的品德生活典範,也帶動社會一起來重視品德的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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