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5日 星期二

助學圓夢計畫


  • 條件:

設籍本縣應在縣轄國民小學接受義務教育之學童,符合下列條件之『非低收入戶
者』,得填具轉介單依本辦法規定向本會申請辦理就學扶助。
1.父母雙亡,而監護人無力負擔教育費。
2.單親家庭(父母離異或一方死亡),家庭生活及子女教育費全賴單親、卻無
力負擔者。
3.父母殘障或疾病纏身而無謀生能力,或確有不可抗拒因素致家庭生活陷入
困境、無力負擔子女教育費者。
4.其他特殊家境清寒事實、確實無力負擔子女教育費者。
5.扶助對象以未能獲得其他資源者為優先。


  • 申請學生應提供下列文件:

一、「助學圓夢計畫」轉介單(格式如附)。
二、戶籍謄本正本。
三、在學或入學證明乙份。
四、中低收入戶證明、清寒證明或其他足以證明確有就學困難之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