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5日 星期三

教育部中小學數位教學指引

 教育部委託國教院研議之「教育部中小學數位教學指引」(點擊下載),今日(10/04)已完成1.0的指引版本。在「班班有網路、生生用平板」的數位學習精進方案中,有關中小學學校和教師數位教學指引,可提供各校教師社群數位教學設計與實施,以及學校支持系統建置之參考,歡迎分享!

 

2022年10月3日 星期一

嘉義縣素養導向數位實踐熱血教師課堂教學軟體線上工作坊

 (一)研習名稱:國中語文生生用平板課程設計分享
1、研習時間:111年10月11日(星期二)下午13:30-16:00
2、研習主題:HITEACH5教學運用分享
(二)研習名稱:國小語文生生用平板課程設計分享
1、研習時間:111年10月13日(星期四)上午09:30-12:00
2、研習主題:親近它、理解它、運用它+H5教學分享

報名時間、方式:即日起逕上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依參加 科 別場次報名,全程參與之教師將核發每場2.5小時研習時數。

意者核可後參加。

2022年9月16日 星期五

慈月教育基金會 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

 一、緣起:劉顏寶月女士因當時家庭經濟因素,無法入學讀書;所幸當年的新港國小校長跟老師,無條件接受她回校隨班附讀,讓她有機會重回校園繼續升學。為感恩與型塑公民回饋母校良好素養典範的理念下,獎助清寒優秀學生,激勵其努力向學成為品德兼優的學生,特訂定此計畫。

教師e學院整併至教育部磨課師平臺

 二、本平臺已於本年9月1日正式開站,提供使用者開課及修課服務,並提供傳送研習時數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的服務。

三、本平臺為教育雲下子網,配合單一簽入政策,將於本年10月4日後整併e學院相關課程與使用者帳號及資料,e學院僅保留研習時數及學習紀錄查詢功能。

四、本平臺接受多元方式登入,包括教育雲端帳號、縣市帳號、教育雲一般帳號,以及臺灣學術網路無線漫遊帳號。

五、原e學院學習者可於本年10月4日後以原帳號登入,經身份確認步驟後,持續學習。若有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查詢研習時數之需求,請務必採用教育雲端帳號登入。

六、e學院原有課程將於本年10月5日起於本平臺上架,原開課單位帳號將一併轉移至本平臺,開課單位可採用原e學院帳號登入後,經身份確認步驟,持續管理課程。

七、貴校教職員亦可依e學院隱私權宣告,申請刪除帳號,並另行於本平臺重新申請帳號。

2022年9月7日 星期三

銓桂當舖獎助學金

 扶助經濟弱勢學生學業,帶動善良學子感恩之心,故獎勵積極進取,成績優秀之經濟弱勢學生,勉勵有志者事竟成之精神設置「銓桂獎助學金

2022年9月2日 星期五

愛學網111學年度校園夥伴實施計畫

 國家教育研究院鼓勵全國中小學師生共同參與優質影片製播,每年擬訂校園夥伴實施計畫,一方面鼓勵教師製播各類教學影片,讓學校生活有紀錄與分享的舞臺,並縮短城鄉差距,另一方面請各夥伴校協助愛學網各項教育資源服務與推廣活動;截至目前為止,各校提供之校園影片已累積1,881餘部。

為持續維持愛學網與各級學校良好互動,國家教育研究院擬訂「愛學網111學年度校園夥伴實施計畫」(如附件),鼓勵貴校申請加入;透過校園夥伴專區,除分享各校特色、與更多教師交流互惠外,更讓學生們展現自我,發揮視覺表達與溝通能力。
 

計畫受理申請日期為自即日起至111年9月12日止,免備文,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報名表及授權書至愛學 網網站電子信箱stv@mail.naer.edu.tw;歡迎學校踴躍申請,共襄盛舉。 國家教育研究院

另規劃於111年9月1日至9月30日間辦理「校園影片人 氣王競賽」,針對110學年度校園夥伴繳交並掛載於本網站 內影片,於活動期間內點閱數最高之前3名影片製作學校給予禮券鼓勵(細節詳附件第肆點第五項第三款),以期能提高校園夥伴間互動,更能讓大眾透過各校的影片,了解各校在課程教學與環境上的各種特色。
 

2022年8月30日 星期二

著作權法第 46 條規定之遠距教學應採取合理技術措施之指引

 一、第四十六條條文規定(111 年 6 月 15 日修正施行)
依法設立之各級學校及其擔任教學之人,為學校授課目的之必要範圍內,得重製、公開演出或公開上映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前項情形,經採取合理技術措施防止未有學校學籍或未經選課之人接收者,得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第四十四條但書規定,於前二項情形準用之。 


二、修法之目的及適用
為因應當前數位科技發展、教育政策及疫情需求,上述條文第 2項規定已允許依法設立之各級學校及老師在進行遠距教學時,可如同現場課堂一樣,為了授課目的之必要範圍內,在採取了「合理技術措施」後,可以將他人已公開發表的著作,透過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之方式,傳達給來上課的學生(如:在遠距教學時播放電影小片段作解說或利用網路素材作為範例等)。 

三、所謂合理技術措施之指引
由於前述規定所允許的遠距教學是現場課堂的延伸,僅限有得於現場課堂聽課資格的人,才是遠距教學的對象,因此學校及教師必須採取「合理技術措施」來防止未有學校學籍或未經選課之人(即非在校生或沒有註冊選課的人)接觸遠距教學內容,才可以主張合理使用。而所謂「合理技術措施」,必須符合下列原則: 


(一)接觸學校及老師上課課程之人,應僅限於該課程有學籍的學生或經註冊選課之人。

(二)學校及老師就學生接觸該課程內容時,應於學習平臺作科技措施之限制,僅可讓有學籍的學生或經註冊選課之人得在學校或老師提供之使用者個人帳號、密碼登入該學習平台,進行使用;必要時,該帳號、密碼得隨時變動,避免遭不當破解、利用。
(三)學校及老師應向學生宣導不得將使用者個人帳號、密碼提供予他人。
(四)學校及老師在技術面,仍得採取其他較帳號、密碼更能有效防止非有學籍的學生或經註冊選課之人,接觸遠距教學內容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