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16日 星期五

慈月教育基金會 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

 一、緣起:劉顏寶月女士因當時家庭經濟因素,無法入學讀書;所幸當年的新港國小校長跟老師,無條件接受她回校隨班附讀,讓她有機會重回校園繼續升學。為感恩與型塑公民回饋母校良好素養典範的理念下,獎助清寒優秀學生,激勵其努力向學成為品德兼優的學生,特訂定此計畫。

二、說明:

本教育基金會希望這些微的補助,可以讓清寒優秀的孩子求學的路上可以有所助益。更希望這顆助人的善念種子,種到這些清寒優秀的孩子們身上,希望他們藉此計畫了解這是一個善的循環,小時受到幫助,長大也能夠回饋社會。

三、經費來源:慈月教育基金會清寒優秀獎學金,60000/年。

四、獎助對象:

1.    凡就讀本校(新港鄉新港國民小學),符合清寒條件,且成績優秀之學生,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本獎學金。

2.    本要點所稱清寒,係指領有相關清寒證明文件,或經導師家訪後,認定家境清寒,確有需求者(導師證明)

3.    本要點所指成績優秀,係指前學年度總成績甲等(80)以上。

五、獎學金金額及應用:

1.    每學年錄取22個名額(一年級不適用其他每班1名含潛能班,每名2500,55000,5000元為一年級新生緊急申請或作為印刷或郵資等該活動業務費用)(每學年得依班級數調整名額)

2.    獎學金由導師保管及應用,一次發放。

3.    將學金可應用於支付學生之學雜費、代收代辦費、校外教學及其他與學生學習有關之花費。學年結束後若未花完,則退還給學生或明年度之導師。

六、申請程序及審核機制:

1.    導師應於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填具申請書,並檢具相關清寒證明或導師家訪證明及前學期之成績證明 (含各科分數) 向學校提出申請。

2.    若申請人數超過10人,則以成績排序,計算優等數量,取前10名。

3.    申請時間:每年的920日至該年930日止(遇假日順延一天)(以送達或郵戳為憑)。

4.    應繳證件:

(1)申請書(如附件)

(2)低收入戶證明書或導師證明書正本(影本請加蓋承辦人員職章及與

   正本相符章)

(3)上學年總成績單正本

5.    申請本獎助學金由本校籌組委員會進行審核作業依獎助名額擇優錄取通過,並將上述文件備齊後影本寄送至「慈月教育基金會」備查。

七、      本獎助學金於該年1010日前公告錄取名單,並於該年1031日前由

慈月教育基金會或校長親自頒發。

八、新港國小慈月教育基金會-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審查委員會

1.    聯絡電話:05-3742039 分機12 教務處主任或註冊組長

2.    地址:61693 嘉義縣新港鄉福德村登雲路 105

九、附則:

1.  申請通過學生,一個學年後,若導師認定有必要繼續申請,可於新學年

度優先申請,直至畢業。

2.  申請學生每學期至少製作一份感謝卡及書寫一篇〃我的願望〃(字數不拘),送交基金會,以養成學生正確價值觀,並培養學生知恩惜福的態度。前述感謝卡等可以學生平時作業繳交,唯內容須與本獎學金相關。

十、本奬助要點得隨時公告修訂或廢止,已申請者依原辦法實行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