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3日 星期一

麗嚴教育福利服務協會2019年度清寒獎學金

申請暨截止時間:
109年03月10日起至109年03月31日止(以掛號郵戳為憑)。

頒發時間及頒發方式:
一、頒發時間:每年4月、10月或擇日頒發
二、頒發方式:
(一)本獎學金以得獎學生親自領取。
(二)本會將以公開場合或到校頒發本獎學金以茲鼓勵。


申請條件
一、學業成績總平均在75分以上。
二、申請時應檢具之證明文件:
1.最近三個月內申請者及扶養者全戶戶籍謄本正本(申請需有紀事內容)
2.108學年度在學證明正本或學生證影本(需蓋本學期之註冊章)
3.108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正本(或於申請書上填寫分數並請學校核章)
三、前述應檢具之證明文件,若有未齊全者,本會將視為無效件。若申請人於收
件截止前重新投件申請者,則仍視為有效件處理。
四、本獎學金之申請,限一戶一名。
五、限未享有公費待遇者。
六、必備證明文件:
1、申請人或扶養人需檢附健保局「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證明核定通知函」,
以做為重大傷病證明(或第六類可附上重大傷病紙卡影本)
2、申請人或扶養人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
3、中低、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須符合以上3點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