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8日 星期二

信華基金會救助金

信華基金會救助金申請辦法

救助項目

主要針對家境貧寒遭逢事故,主要生計負責者罹患重病或意外傷害無法工作以致生活陷於困境者,以及戶內人口死亡,家屬無力殮葬者。補助項目如下:【目前暫不提供醫療補助】
(一)遭遇急難之生活救助。
(二)無力善後之喪葬補助。
(三)學童學雜費與生活補助。
(四)孤苦無依長者生活補助。

申請時限

各項補助皆須於事故發生之日起6個月內提出申請,喪葬補助須於出殯前提出申請。

各項救助申請應備文件

(一)急難、災害救助、學童學雜費與生活補助【其中1~4項為必要文件】
1.社會救助金申請表。申請表下載
2.急難救助事實證明文件(如火災證明、車禍事故證明、醫師診斷證明等)。
3.全戶戶籍謄本。
4.收入證明文件:家庭清寒證明書正本或影本(村、里長發給)或國稅局財稅證明。
5.其他可證明文件: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案家照片等,如有以上文件亦請附上。
(二)喪葬補助【其中1~5項為必要文件】
1.本會社會救助金申請表。
2.死亡證明書。
3.全戶戶籍謄本。
4.收入證明文件:家庭清寒證明書正本或影本(村、里長發給)或國稅局財稅證明。
5.葬儀社收據或證明喪葬費用文件(未出殯前可提供估價單)。
6.其他可證明文件: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案家照片等,如有以上文件亦請附上。

救助金額

將視個案提出申請文件完整度與案家遭遇狀況,保留最終同意權與額度決定權。通過補助者,本會將依國稅局規定,開立所得扣繳憑單,列計該年度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