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旨案資助對像設定為經濟弱勢之8-15歲國中、小學童。
四、為發揚「利他」與「關懷精神」,此資助計畫須由老師或社福團體,以拍攝短片及學習計畫書提出申請(恕不接受家長推薦),該會依審核通過之學習計畫,核撥「個人組」每年最高12萬、「團體組」每年最高新臺幣20萬之習藝資助金。
五、徵件時間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止。
六、徵件簡章詳附件,報名表請上該會網站http://www.cdibf.org/下載。
七、若有疑義請洽曾薏珊,聯絡電話(02)27638800#1446。
府教學字第1050034408號
府教體字第1060041475號
府教體字第106004147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