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4日 星期四

核能與新能源教育研究協進會清寒獎學金

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條件:
(一)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 國小、國中在學學生。
(二)家庭經濟困頓確實需要幫助者。
(三)具有參與節能省碳、低能能源、永續能源及核能相關活動(含講座、營隊及科展)等經驗。
(四)本助學金每年申請一次。

申請方式: 
(一)本助學金之申請得由學校推薦或個人申請。 
(二)申請者請備妥下列申請(證明)文件,並請依下列順序裝訂後,以掛號郵寄該會受理,以郵戳為憑。(一)申請表(附件1) (二)學生證正(背)面請檢附影本或在學證明正本(三)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四)清寒證明或低收入戶證明(五)其他證明(依據申請資格第三點)。

相關獎學金、申請資格、助學金額、頒發方式詳見http://backup.chns.org/energe/。


府教學字第103014946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