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7日 星期五

102學年度溫馨助學列車《廣達創藝DNA獎學金》 申請

一、宗    旨:
  廣達文教基金會多年來執行《游於藝》校園巡迴展計畫,透過藝術文化推展兒童教  育,期望培養學生全人格之發展。《游於藝》計畫深耕校園多年,深知有許多家境清寒但極具  發展潛能之學生急需幫助(缺乏學雜費、餐費、制服等學習費用),為鼓勵具藝術潛能的學生有  適性發展的機會,特設立本獎學金,期望以長期認養之型態,在學生受基礎教育期間,提供協  助與鼓勵。


二、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廣達文教基金會。

三、申請規範:曾參加廣達《游於藝》校園巡迴展之學校,由學校為單位進行推薦申請(歷年參展學校名單)。

四、申請資格:(須符合以下第1至2項條件;第3項則為加分條件。)
  1、家境清寒與近貧家庭之高中、國中、國小在學學生。
  2、由教師推薦具美育發展潛能學生,學童之美育成績達甲等以上(85分以上)。
  3、德育成績甲等以上(85分以上)。

五、獎助名額:視每年實際申請狀況及需求,彈性增減補助人數。

六、獎助金額:國小與國中:每位學生,一學年,新台幣壹萬兩仟元整;
       高      中:每位學生,一學年,新台幣三萬元整。                      

七、申請時間:102年7月15日前申請截止 (以郵戳為憑)。

八、申請所需文件:
  1、申請表乙份,請至廣達文教基金會網站填寫線上申請表,填寫完畢後印出,
    部份欄位須進行親簽。http://www.quanta-edu.org
  2、檢附文件
   (1) 經濟相關證明:
     可視情況選擇以下其中一項之證明,証明核發單位層級越高者優先錄取
     A、鄉、鎮、市公所以上政府機關核發之低收入戶卡影本乙份。
     B、國稅局完稅資料正本乙份,證明為低收入戶或近貧。
     C、特殊情況,無法提供上述兩項證明之ㄧ,可提供鄰里長開立之證明或校方教師證明       並附加簡述情況。
   (2) 最近一學期之成績單影印本乙份。
   (3) 學生之戶口名簿影本乙份或戶籍謄本乙份。
   (4) 學生近照一張
    (5) 學生作品:
    A.評核標準旨在鼓勵學童自發表達創意巧思為主,技巧其次。
    B.作品主題請提供清楚呈現作品的照片與簡易說明(100字以內)、作品實際尺寸、影片請      提供影片網站連結.(立體作品需三種以上不同角度圖片)。
   (6) 學校帳戶存摺影印本
   ※以上請以A4紙張為之,如未達申請資格、資料文件不符、不齊全或無法辨識者,恕不受理    且不另行通知。此外,基金會保留申請核准之權利,所有申請文件將不退還。
九、送件方式:102年7月15日(一)前以掛號郵寄111台北市士林區後港街116號9樓,收件人註明
  「廣達文教基金會—廣達創藝DNA獎學金申請 收」(郵戳為憑) 。

十、審查時程與標準:
  102年7月16日至8月5日。
  美育發展潛能佔60%,美育成績需達85分或甲等以上,檢附作品由評審委員進行評選,如學童  具有藝術與人文相關競賽得獎紀錄,敬請檢附說明,將作為審查參考。
  學童之家庭經濟條件佔40%,証明核發單位層級越高者優先錄取。

十一、獎學金名單公告:102年8月15日前發函至學校公告並於廣達文教基金會網站上進行名單公告   
十二、獎學金發放方式:
  本獎學金申請為一學年經費,上學期獎學金於102年8月31日前;下學期獎  學金於103年1月  31日前,撥附至學校申請匯款帳號,本獎學金指定專款專用(高中學生學費與國中/國小/高中  學生學校執行之代辦代收費用)。

十三、結案:
  103年 6月1日起至7月15日前,由學校填寫結案報告,內容需檢附每位學童獎學金執行  經  費明細(代辦代收費用收據正本)與學童該年度成績單與教師評估學童學業及發展潛能表現。結  案格式請至廣達文教基金會網站下載列印。

http://foundation.quantatw.com/web_site/20130502/201305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