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0日 星期三

世界展望會資助貧困兒童


  1. 條件:
    • 家長雙方或一方失能:單親、身心障礙、重大疾病、入獄,無法工作
    • 父母雙方或一方死亡之隔代教養或單親家庭
    • 家庭失能:家庭破碎,失業、無固定工作
    • 特殊狀況:父母未負養育之責,家境清貧,需社會資源協助之邊緣戶
    • 經濟狀況:以同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家庭成員沒人每月收入為10244元為基準。
  2. 標準:符合以上條件,經社工人員實地家訪,達資助條件者,方為該中心資助童
  3. 申請:請洽註冊組
  4. 期程:1020420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