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2日 星期三

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


府教學特字第1130036902號           

請有意申請之學校依前揭要點規定,填妥申請表件,並於所訂期限內將相關資料寄或送達本府教育處學管科劉育秀處


A.學業優秀獎學金:就讀國民小學階段學生:前一學期各學習領域成績甲等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1、第一學期:9月29日前提出申請。
2、第二學期:3月5日前提出申請。

B.才藝優秀獎學金:請於108年5月1日前提出申請。
1、個人單項才藝優秀獎學金:具有特殊才藝(語文、科學競賽、創意競賽、音樂、美術、舞蹈、體育、技藝等),近一年內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本署辦理之全國性個人才藝
競賽獲獎者。
2、團體賽特殊才藝獎學金:具有特殊才藝(語文、科學競賽、創意競賽、音樂、美術、舞蹈、體育、
技藝等),近一年內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本署辦理之全國性競賽,獲
團體獎前三名者。

申請方式:
(一)申請學業優秀獎學金之原住民學生,應於開學後十日內檢附申請書、身分證明文件及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文件,向原就讀學校提出申請,由學校審查後,報主管機關複審,各高級中等學校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於每年 3 月 31日及 10 月 15 日前送交本署委託之承辦單位彙整,逾期概不受理。
(二)申請個人單項才藝優秀獎學金、團體賽特殊才藝獎學金之原住民學生,應檢附申請書、身分證明文件及近一年內獲奬證明文件影本,向原就讀學校提出申請,由學校審查原住民資格後彙報主管機關,於每年 4 月 15 日前彙整送本署辦理,逾期概不受理。
(三)高級中等學校原住民資格之審查,由學校以電子查驗系統查驗原住民身分;未能連結前項電子查驗系統,得要求當事人提供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開學前三個月內申請之其他戶籍資料證明文件,作為審查依據。
(四)各級學校當學年度之畢業生得以就學期間之近一年內競賽獲獎證明,或前一就學階段之最後一學期成績向原畢業學校提出申請。

本案相關附件、注意事項及常見問題請至臺中市立長億高級中學網站,「校園重要公告」下載(https://cyhs.tc.edu.tw/index.php)。
(一)學業獎學金相關問題,請洽陳先生(04)2270-4022分機109
(二)才藝獎學金相關問題,請洽游小姐(04)2270-4022分機108。